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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“终身追责”的承诺,张志超冤案的追问与反思

球盟会.QMH(中国)-官方网站 752 阅读 约 5.5 分钟

最高法近日出台了新的司法责任追究规定,强调司法人员在履行审判职责时需对此生负责,任职期间的隐瞒和伪造证据行为将受到追究。此消息引发公众对张志超案件的关注,他曾因“奸杀女同学”被错判入狱十四年,直到30岁才得以无罪释放,并获得332万元国家赔偿。人们不禁要问,参与诬告和定案的相关人员后续情况如何?

张志超案之所以离谱,不仅在于某一环节失误,而在于几乎所有应该扼制冤案的环节都选择了放行。诸多报道显示,关键证据被公诉检察官压制,法医甚至将有利于张志超的物证从报告中删除。审判时,法官代为签字,关闭了上诉的机会。面对检察官的询问,16岁的张志超坚持无罪,却遭到威逼。他的案件明显不只是“证据不足”,而是有人故意掩盖事态的严重性。

在讨论“证据不足”时,有人可能需要直面一个更为不安的事实:案件的每个环节都能看见真相却选择忽视,这已经超出了认识层面,而是选择和道德的缺失。制造冤案的人,即便亲手毁掉了他人的人生,依然可能安然无恙,甚至升迁顺利。 球盟会app

面对责任追究,最高检的规定同样不容小觑,明确要求检察人员对办案行为终身负责。然而现实中,那些隐瞒证据的核心公诉人,只受到了党内严厉警告,并继续升迁。这样的对比更是让人痛心。尽管“终身追责”的说法令人振奋,但在个别案件中却显得空洞无力,对张志超案的处理也反映出制度的缺失。

张志超的亲人未能见到他出狱,父亲在他入狱期间去世,赔偿也无法弥补失去的岁月。法律的存在不仅在于事后赔偿,更在于让每个办案者明白其行为对他人生命的影响,以及他们自身需要承担的责任。公众并不想翻旧账,而是希望真正看到追责落实到位,不仅针对已经离开职务的人,也要追问仍在职场上不断升迁的人。

如果“终身追责”仅仅是个空话,那它对未来的意义又何在? 球盟会ap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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